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资金充裕 最高仍可贷款70万元

临房网 2019-04-22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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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房网讯:4月12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由“认房不认贷”调整为“认房认贷”,二套房首付60%,最高额度由80万元降至60万元,一时间引起轩然大波。

  不过,这并没有引起武汉公积金政策的变化,近日网络流传着一纸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给“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的通知,落款为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据称公积金贷款政策未变,最高仍可贷70万元,且特意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充裕”。

  《华夏时报》记者咨询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人员,其表示武汉确实没有出台新的公积金政策,还是按照之前的政策执行。

  根据资金中心的《通知》,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由“认房不认贷”调整为“认房认贷”。“房”为借款申请人家庭名下在北京市的住房,“贷”指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只要曾经有过一套房贷记录,即便已经还清,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都应算作二套房资质。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60%,同时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降至60万元。

  公积金政策的变化引起广泛议论,不过,记者了解到,武汉公积金贷款仍然执行之前的政策。

  “我们也是认房又认贷,不过认房的标准是在公积金缴存地和武汉有没有住房,其他城市的住房是不计算在内的;认贷的标准是有没有公积金贷款的记录,商业贷款的记录也不计算在内”,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人员告诉记者。

  相比而言,武汉的公积金政策要宽松很多。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重申武汉公积金现有政策,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发布了一则通知。原文如下:

  目前,网上流传类似“公积金新政正式执行”的帖子,其内容大致为“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最低六成且最多贷60万”等等,对此贷款管理处郑重申明,今年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未做任何调整,今年上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万元;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同时,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充裕,请受托银行主动营销、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组合贷款、异地贷款等),不要以谣传谣,误导缴存职工。


    编辑者:linfang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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