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正风肃纪 临沂一地通报3起典型案例!

临房网 2021-05-01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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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费县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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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城街道新时代社区党委委员曹广瑞套取占地补偿款等问题。曹广瑞任西曹家庄党支部书记期间,2016年2月,曹广瑞与时任村委会主任曹光祯、会计李永堂商议决定,通过虚列坟墓及地上附属物套取占地补偿款69680元,用于支付无法入账的村集体费用。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西曹家庄超标准列支招待费68149元,其中违规列支烟酒19807元。曹广瑞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2021年3月,曹广瑞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已收缴;2021年2月,曹光祯、李永堂受到批评教育。

2

新庄镇崇山头村党支部委员韩贞远虚报套取小麦补贴款问题。2015年至2018年,韩贞远任新庄镇崇山头村支部委员兼村会计期间,以本人和亲属名义虚报套取小麦补贴3925元。2021年4月,韩贞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3

梁邱镇龙翔村党支部书记兼东沟峪村负责人王西苍违规收费等问题。2014年1月,为解决电网改造期间运输、施工等费用问题,东沟峪村按照每人60元的标准向群众收取电网改造费用65280元,其中41280元用于电网改造,剩余24000元记入村代管资金账户。2016年6月,东沟峪村直接将该村硬化村办公场所地面、村主路加宽修缮工程交给本村村民实施,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王西苍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2021年3月,王西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弄虚作假、套取占地补偿款,有的虚报冒领、套取上级补助款,有的乱作为、违规向群众收取费用,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增加了群众负担,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纪依法坚决严惩。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高度重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重心下移,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全县各职能部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整治对群众切身利益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出重拳、用实招、求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紧盯乡村振兴、惠农政策落实、土地征收等领域,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对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群众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问责,绝不手软,督促以良好作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要深化标本兼治,督促各相关部门健全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持续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确保从根本上铲除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还人民群众一片净土。

来源:清风费县

    编辑者:yangjian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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