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成交 费用只退一半?中介:客户违约要扣钱

临房网 2019-08-19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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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房子没成交,费用却退一半,太气人了。”15日,家住莒南的刘先生拨打热线反映称,他通过中介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交纳了2000元的诚意金,由于房子另出售未成交,但中介却扣了1000元的费用不给退。

  据刘先生介绍,今年5月份,他通过莒南县天桥路北段的一家中介公司看中了县城上海路与公园路交会处翰林华府小区一套房子,并交纳了2000元的诚意金。“当时看完房子,感觉还可以,我就告知了中介;他们说房子比较好卖,可以先交点钱,防止以后被出售了,我就按照他们要求交纳了2000元的诚意金。因为当时还没有告知家里,所以这事还没有最终定下来,双方也没有签订合同。”

  刘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看完房子后,由于其家人有些犹豫,他就等了等,谁知后来在筹钱的过程中,却听说房子已被别的中介卖出去了。“我也是后来才知道,该房主通过多个中介销售房子,当时该房子是被别的中介出售的。”刘先生说,7月9日,在得知情况后,他便来到中介公司,要求退还交纳的费用,“既然房子已经卖了,按理说应该退还费用,谁知对方竟然称我违约了,要扣除部分费用;沟通多次,他们就是不同意,后来只给退了1000元。如果房子还未出售,我们迟迟不签合同,最后又不要了,扣点钱也可以理解,现在房子已被人卖掉,扣钱没道理。”

  对于该情况,记者联系了该中介公司。“该客户交的是定金,并不是诚意金。”对此,该中介的张姓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称,当时该客户通过他们中介看中了这套房屋。“当时说好了,客户确定要了,我们才定下来的;而且交钱时,我们都说明白了,让其考虑好,定金不退的;当时都说好了,后来到了约定的交纳首付、签订合同的日期,他却不来了,期间打了好多次电话,拖了好长时间,他都以各种理由不来办手续、交纳首付,后来没办法,房东只好另外出售,我们还被好一顿埋怨。”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后来,该客户又过来了,称房子卖了,要求退钱,“不是我们不让他签合同,是怎么催他都不来签。交的2000元是定金,由于该客户违约,本来费用是不退的,因为都是老乡,后来经过申请,领导才答应给退一半。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走法律程序。”

  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

  律师说法:

  对此,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称,“诚意金”称意向金,并不属于法律概念,其属于房屋买卖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证明,性质上相当于预付款,对违约一方不具有惩罚性。如果双方就交诚意金后交房义务没有约定,后期双方也没有签订购房合同,那么如果购房者中途取消了买房意愿,诚意金应全额退还;如果购房者最终购买,诚意金将转为房款的一部分。

  “交纳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成立和履行,如果交纳定金的一方违反,定金不退,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应该双倍奉还。”根据规定,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过错而导致合同未成立的,过错方要承担责任,“本案中,如果刘先生交纳的是定金,共涉及定金合同、中介合同、买卖双方的购房合同等三个合同,但定金交给谁,保证那个合同,双方并没有明确和约定。由于中介合同、买卖双方的购房合同都没有成立,应该确定责任在哪一方,确定责任后,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编辑者:yangjian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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